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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愿为奴

  《译文经典:论自愿为奴》本为一篇学生习作,最初发表于1576年,但在后来的历史演进中,却成为抨击专制制度的战斗檄文。历史上常有这样的现象:一个小人物,一件小事,一篇小文章,当时微不足道,后来却渐渐受到关注,成为一种象征,一种符号,不断被赋予新的含义。
《译文经典:论自愿为奴》提出了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即权力对民众的合法性问题。拉·波埃西试图分析民众对屈从,解释统治和受奴役的关系。
《译文经典:论自愿为奴》是近现代政治哲学的一篇重要文章,后来在不同时代,被不同政治色彩的人士广泛引用。就拉·波埃西的职业而言,他本是政府机构的一员,也是权力的忠实仆人,但他的《译文经典:论自愿为奴》却被后世认为是无政府主义和公民抗命的开山之作,而拉·波埃西也被认为是早探讨权力异化的先驱者之一。

目录

中译本序
法语译序
论自愿为奴
大事记年表
译后记:发人深省的“自愿为奴论”

精彩书摘

  我们人类的天性就是这样:友善的共同义务占据了我们生活中的大部分。崇尚美德,尊重高尚行为,受到善待则感恩不尽,我们还时常减少我们自己的利益来增加某些人的荣耀和利益,因为我们热爱这些人,他们也值得我们热爱,这一切都是很自然的。如果一个国家的民众在国人中发现一个稀罕人物,此人在维护民众利益时总是表现出远见卓识,在捍卫他们生命时又勇往直前,在统治他们时则无微不至,如果他们由此在不知不觉当中习惯性地服从他、信任他,直至赋予他某些特权,我不知道这样做是否明智,因为这相当于把他从为善之处调往他可能作恶之地。然而,善待那个给我们带来如此众多好处的人,而不是恐惧他可能使我们遭致不幸,这实在是非常自然的,也是非常理智的。
啊,仁慈的上帝!这是怎么回事啊?我们如何称呼这种邪恶,这一可怕的邪恶?无数人不仅唯命是从,而且奴颜婢膝;他们没有被统治,而是被残暴地虐待;他们没有财产,没有父母,没有儿女,甚至连他们的生命也不属于自己。此外他们还深受掠夺、敲诈勒索、暴行的折磨。他们身受的种种折磨并非来自一支军队,也不是来自一伙蛮人——若要对付军队和蛮人,每个人都应该不惜流尽最后一滴鲜血来捍卫其生命,而是来自某一个人;而这个人也并非海格立斯那样的大力士,①也不是参孙,②他只是人群中一介侏儒,③通常是一国之内最胆怯、最卑鄙、最软弱无力之辈,不要说他从未闻过战场的硝烟,就连比武场的沙子都很少碰过;不要说他完全不适合领导众人,他甚至无法使一个懦弱女人获得满足!看着众人如此行事,这难道不可耻?我们还能说这是懦弱吗?众人屈服于一个如此怯懦的侏儒,我们还能说他们卑鄙无耻、胆小如鼠吗?如果两个人、三个人、四个人屈服于一个人,这很奇怪,但毕竟有此可能,也许可以不无道理地说:因为他们缺乏勇气。但如果一百人、一千人听任一人的压迫,还能说他们是因为胆怯,他们不敢招惹是非,或者他们出于蔑视和傲慢,不想和他对抗?可以再进一步,如果不是一百人,也不是一千人,而是成百的国家、上千的城镇、百万民众,他们没有进攻一人,没有把一人碾碎,而此人却肆无忌惮地对待众人;在他看来,众人不过是一大群农奴和奴隶而已。我们应该如何称呼这种现象?这还是怯懦吗?世界上固然有各种邪恶,但也有不可逾越的界限。两个人,甚至十个人,他们都可能会害怕一人,但一千人、百万人、上千城镇难道也不能对付一人?!天哪,这可不是什么怯懦的问题,再怯懦也不至于此;相反,勇敢也并不要求一个人攀登城堡,独自攻打一支军队,并征服一个王国!我们在此论及的邪恶,怯懦绝对不足以说明问题,也没有任何恰当的词汇来表达这一现象;自然拒绝承认,语言也拒绝称呼。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可怕邪恶?
……

前言/序言

  拉·波埃西?不知何许人也。不要说在中国,就是在拉·波埃西的祖国法兰西,知道的人也不会太多。
1789年7月,法国大革命爆发,革命的基本原则就是自由、平等、博爱。革命后不久,制宪议会就颁布“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确认人生来并始终是自由、平等的。关于自由、平等、博爱观念的历史渊源,人们自然会想到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至于有影响的人物,人们首先会想到那些主张人的自然权利说的人,如格劳秀斯、洛克、霍布斯、卢梭等。但早在16世纪中叶,有一个年轻的法国学生就已经提出人人生而自由、平等,并倡导博爱,这个年轻人就是艾蒂安·德·拉·波埃西。
关于拉·波埃西的生平事迹,现代人所知不多。这里,我也只能从介绍拉·波埃西的若干材料中摘取一二。1530年11月1日,拉·波埃西诞生在距离佩里格不远的萨尔拉小镇上。他的父亲是佩里高尔地方行政长官的副手,但他英年早丧,十岁的拉-波埃西就成为孤儿。之后,拉·波埃西的一个叔父开始负责他的启蒙教育。欧洲的文艺复兴运动早就影响到小镇,当地有一位主教是意大利佛罗伦萨梅迪希斯家族的亲戚,受过意大利人文主义的熏陶,非常博学,他就希望他所在教区能够成为佩里格的雅典,艺术和哲学繁荣。拉·波埃西的叔父是教士,酷爱法律和古典文学,拉-波埃西就生活在一个酷爱古希腊和罗马文化的家庭里。
拉·波埃西十分好学,他后来进入奥尔良大学攻读法律。根据马基雅弗利关于法兰西的报告(1510年),奥尔良大学的排名仅次于巴黎大学。法学在当时有了巨大发展,奥尔良大学当时有不少著名法学家。拉·波埃西选择法律,这意味着他准备以后进入司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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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下载
书名:论自愿为奴
作者: [法] 艾蒂安·德·拉·波埃西
译者:潘培庆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ISBN:9787532763993
豆瓣评分: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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