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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眼钟表匠

  《盲眼钟表匠》是英国著名生物学家道金斯的又一本经典之作。《盲眼钟表匠》译者王道还先生说:“要是你一辈子只想读一本有关演化的书,就读这一本!”《盲眼钟表匠》是正宗的演化论入门书,是我们认识自己,认识生命本身的读本。作者道金斯曾在《自私的基因》之后,以“生物适应的起源”为核心,用稳健的文笔,详细阐释了生物适应是任何演化理论家不可回避的问题,而天择说是可信的理论。一些学者提出了足以替代天择说的理论,或者认为天择说无足轻重,都过不了解释生物适应这一关。突变和自然选择是道金斯解释生命变化的两个基本概念。无论是对演化论有兴趣的朋友,还是持批判观点的人,本书都是的起点。《盲眼钟表匠》是英语世界的演化论教科书,曾获英国皇家文学学会非小说类书奖、美国洛杉矶时报的文学奖。
“钟表”也是“世界运行模式”的隐喻,象征自然运行的机制是环环相扣、一丝不苟的。“钟表匠”本来是“创世主”。本书指出:物种的演化并没有特殊的目的。如果我是要把大自然比喻成钟表匠的话,我们只能说它是一位盲眼钟表匠。

编辑推荐

道金斯从其《自私的基因》出版以来,在全球读者包括中国读者中享有无比强大的影响力。台湾著名的人类生物学者王道还翻译,最专业最生动的译笔呈现道金斯的经典。
本书获得英国皇家文学学会非小说类书奖与美国洛杉矶时报的文学奖。一九八七年英国广播公司(BBC)根据本书拍摄的电视片,获得科学纪录片奖。
作者有极强的编故事的传奇声誉,能将生命演化的过程演绎的妙趣横生。道金斯延续了他编故事的传奇声誉,传达他在生命演化过程中看到过的各种鲜活的体验,一扫传统此类书籍的枯燥。
继续挑战传统观念,他总会让你感到意料之外的惊喜,书中所涵盖的知识,已经超出了生物演化的领域,对于认识生命提出了有创造力的思考,颠覆了我们对人类自己和生命的种种想象。
这是是继《自私的基因》之后作者最经典的作品,《纽约时报》,《洛杉矶时报》,《伦敦时报》都盛赞此书。

延伸阅读:
《自私的基因》
1、《自私的基因》一书,自诞生以来已经产生了许多回响,唤起了无数人对认识自身的渴望,甚至改变了一些人的命运,它远离寻常人生的科学和我们自己密切相联。
2、极具争议的话题(这一争论持续30多年,现在仍在持续):人生来自私,跟其他生物一样,不过是基因的生存工具。
3、《自私的基因》解释动物行为,对社会行为也进行了颠覆式的解说,挑战你的世界观:人性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类的命运将走向何方?性别差异是否天生? 兄弟相争为何永无宁日? 一夫一妻制是否违反自然?
4、《自私的基因》已成经典:因为这部书的出版,“自私的基因”成为英语中的固定词组。全球销量超过100万册,译成20多种文字,最能代表20世纪的百大好书之一。。道金斯因这部书名声大噪,成为20世纪进化思想领域具影响力的学者。
5、《自私的基因》已经深深影响和改变了一代中国读者,它跨界跨越解释了许多社会行为,对心理学、社会科学产生深远影响。吴国盛、梁文道、陈嘉映、阿北都曾热力推荐此书。

作者简介

  理查德·道金斯,1941年3月26日生,英国皇家科学院院士,牛津大学教授,著名科普作家,生物学家。2001年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院士。2005年英国《前景》杂志会同美国《外交》杂志网络调查,他被评选为在世的全球100名最有影响力的公共知识分子之一。他是英国最重要的科普作家,几乎本本书都是畅销书,并经常在各大媒体引起轰动。他的畅销书中,于1976年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最有代表性,他的基因观念,颠覆了我们对自身的幻觉,深刻影响了一个时代。

精彩书评

  他成功且令人钦佩地展示了自然选择是如何让生物学家们放弃了诸如设计、目的这样的概念,并且用一种大家易于的理解的方式展示给了现代读者。
——Michael T.GhIselin 纽约时报

这是我近些年读过的关于演化论的书。对于生物学家而言它足够深刻,对于大量享受《自私的基因》一书的读者来说,它写的够好,读起来足够简单。
——Edward O.Wilson

才华横溢,辩论紧张却又有大量可读性强极强,充分的例子与分析……《盲眼钟表匠》呈现出一场令人信服的科学辩论是什么样子,这是的科普。一个令人鼓舞的二流主题。有创造性的,走上歧途的同伴,其他科学领域被误导的闯入者,以及媒体错误报道来带的令人。极力推荐!

——伦敦时报

漂亮而华丽的写作。特别易于理解又像一场抑扬顿挫充满激情的演说。每一页都是真实的故事。这是的科普读物,我曾经读过的的书。
——Lee Dembart,洛杉矶时报

在让普通大众理解和接受演化生物学方面,道金斯比现今任何人都写的好。
——John Maynard Smith

自1859年达尔文进化论出版以来,该理论最可读的读本,最有力的捍卫!
——经济学人

目录

第一章 不可能!

要是你拿到一架飞机的全部零件,然后将它们随意堆置在一起,就能组成一架能够飞行的波音客机吗?概率非常小。把一架飞机的零件放在一起的方式不知有几十亿种,其中只有一种,或者几种,会成为一架飞机。要是以人类身体的零件来玩这个游戏,成功概率更小。

 

第二章 良好的设计

当年研发声纳与雷达的工程师,并不知道蝙蝠或者应该说蝙蝠受到的自然选择早在千万年以前就发展了同样的系统。现在全世界都知道了,蝙蝠的“雷达”在侦测、导航上的非凡表现,令工程师赞叹不已。

 

第三章 累进变化

要是演化进步必须依赖“单步骤选择“,绝对一事无成,搞不出什么名堂。不过,要是自然的盲目力量能够以某种方式设定“累积选择”的必要条件,就可能造成奇异、瑰丽的结果。

 

第四章 动物空间

我们观察到的每一个器官或装备,都是动物空间中的一条连续、圆滑轨迹的产品。在这条轨迹上每前进一步,存活与生殖的机会就增加一分。这个想法完全可信。

 

第五章 基因档案

如果你混合白漆与黑漆,就会得到灰漆。可是将灰漆与灰漆混合,无法还原白漆与黑漆。混合漆的实验足以代表孟德尔遗传定律大白于世之前的遗传学。即使到了现在,通俗文化中仍保留了“一加一除以二”的血液混合遗传观念。

 

第六章 天何言哉

一位寿命达100 万世纪的外星人,主观判断必然与我们不同。某个化学家提出理论,对第一种复制分子的起源做了猜测,在那位外星人看来,可能觉得颇为可能,而我们只演化出不满百年的寿命,不免会认为那是令人惊讶的奇迹。我们怎能判断谁的观点才是正确的,我们还是长寿外星人的?

 

第七章 创意演化

能够与其他基因合作的基因才受青睐。别忘了,它与最可能遇上的其他基因是在合作才有利的情况下遇合的。这个事实引导互相合作的基因演化成大帮派,最后演化成身体- 基因合众国的产物。

 

第八章 性择

一只鸟就算活到高寿,要是不能繁殖,也不能把它的体质特征遗传下去。不论什么体质特征,只要能使动物顺利生殖,天择都会青睐,存活只是生殖战斗的一部分。在这场战斗的其他部分里,吸引异性的个体才能成功。

 

第九章 疾变?渐变?

像我们一样有眼睛的动物,是从没有眼睛的祖先的演化来的。极端的跃进论者搞不好会认为眼睛是一个突变就无中生有了。换言之,当初父母亲都没有眼睛,后来长了眼睛的地方仍是皮肤。它们生了个怪胎,有一对不折不扣的眼睛。

 

第十章 生命树

话说转化的分枝学者与表型派的“距离测量者”共享一个极为明智的信念,认为在实际的分类学研究中绝不动用演化与祖系假设是个说得通的做法。但是有些转化的分枝学者并不满足,他们极端到硬是断定:演化论必然有问题!对他们的宣言,我的解释是他们对分类学在生物学中的地位,有夸大不实的幻想。

 

第十一章 达尔文的论敌

要是有些演化论的版本否定缓慢渐进,否定天择的中枢角色,它们也许在特定个案上为真。但是它们不可能是全面的真相。因为它们否定了演化论的核心要素,那些要素让它有力量分解“不可能”的万钧重担,并解释看来像是奇迹的奇观。

 

参考书目

精彩书摘

  第一章:不可能
我们动物是已知宇宙中最复杂的事物。用不着说,我们知道的宇宙,比起真正的宇宙,不过沧海一粟。其他的星球上也许还有比我们更复杂的事物,他们有些说不定已经知道我们,也未可知。可是这不会改变我想提出的论点。复杂的事物,不管哪里的,都需要一种特别的解释。我们想知道它们是怎么出现的,为什么它们那么复杂。我要论证的是,宇宙中的复杂事物,无论出现在什么地方,解释可能大体相同;适用于我们、黑猩猩、蠕虫、橡树,以及外层空间的怪物。另一方面,对于我所谓的“简单”事物,解释却会不一样,例如岩石、云、河流、星系与夸克。这些都是物理学的玩意儿。黑猩猩、狗、蝙蝠、蟑螂、人、虫、蒲公英、细菌与外星人,是生物学的玩意儿。
差别在设计的复杂程度。生物学研究复杂的事物,那些事物让人觉得是为了某个目的设计出来的。物理学研究简单的事物,它们不会让我们觉得有“设计”可言。乍看之下,电脑、汽车之类的人造物品似乎是例外。它们很复杂,很明显是设计出来的,然而它们不是活的,它们以金属、塑料构成,而不是血肉之躯。但在本书中,我会坚定地将它们视为生物学的研究对象。
读者也许会问:“你可以这么做,但是它们真的是吗?”字词是我们的仆人,不是主人。为了不同的目的,我们发现以不同的意义使用字词很方便。大多数烹饪书都把龙虾视为鱼类。动物学家对这种做法颇不以为然,他们指出如果龙虾把人叫作鱼还更公平些,因为鱼与人类同属脊椎动物,亲缘关系比较近,鱼与龙虾的关系就远了。说起公平与龙虾,我知道最近有一处法庭必须判决龙虾是昆虫还是“动物”—这关系到人可不可以将它们活活丢入滚水中。以我的动物学行话来说,龙虾当然不是昆虫。龙虾是动物,但是昆虫也是,人也是。对于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意义使用字词,没有必要激动—虽然我在日常生活中,遇上活煮龙虾的人的确激动不已。厨师与律师各有他们一套使用词语的办法,在本书中我也有我的一套。电脑、汽车“真的是”生物?别钻牛角尖了!我的意思是:要是在某个星球上发现了电脑、汽车之类的复杂物品,我们应当毫不犹豫地下结论:那里有生命存在,或者曾经存在。机器是生物的直接产品;它们很复杂,是设计出来的,因为是生物造的,它们与化石、骨架、尸体也一样,是我们判断生物存在的指标。
我说过物理学研究简单的事物,听来也许很奇怪。物理学看来是门复杂的学问,因为物理观念我们很难理解。我们的大脑是设计来从事狩猎、采集,交配与养孩子的;我们的脑子适应的世界,以中等大小的事物构成,它们在三维空间中以中庸的速度移动。我们没有适当的“配备”,难以理解极小与极大,存在时间以一万亿分之一秒或十亿年为单位的事物,没有位置的粒子,我们看不见、摸不着的力与场(我们知道它们,只因为它们影响了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事物)。我们认为物理学很复杂,因为我们很难了解,也因为物理书中充斥了困难的数学。
但是物理学家研究的对象,仍然是基本上简单的事物,例如气体或微粒构成的云,或均匀物质的小块如晶体——它不过是重复的原子模式。至少以生物的标准来衡量,它们没有复杂的运转组件。即使大型的物理对象如恒星,也只有数量相当有限的组件,它们的组织多少是偶然的。物理学的、非生物学的对象的行为非常简单,因此可以用现有的数学语言描述,这就是物理学书里充满了数学的原因。物理学的书也许很复杂, 但是这些书与电脑、汽车一样, 是生物学对象——人类大脑的产物。物理书描述的物体与现象,比作者体内的一个细胞还要
简单。那位作者的身体,有一万亿个那样的细胞,分成许多类型,根据错综复杂的蓝图组织起来,并以精细的工程技术完成,这才成就一个能够写一本书的工作机器。凡是事物的极端,物理学里的极端尺度以及其他困难的极端,或是生物学里的极端“复杂”,我们的脑子都不容易应付。还没有人发明一种数学,可以描述像是物理学家这样的物体,包括他的结构与行为,甚至连他的一个细胞都不行。
我们所能做的,是找出一些通则,以了解生物的生理以及生物的存在。这正是我们的起点。我们想要知道为什么我们以及所有复杂的事物会存在。现在我们能够原则地回答那个问题了,即使我们对“复杂”的细节还不能掌握。打个比方好了,我们大多数都不了解飞机是如何工作的。也许造飞机的人也不完全了解:引擎专家不了解机翼,机翼专家对引擎只有模糊的概念。机翼专家甚至不完全了解机翼,无法对机翼做精确的数学描述:他们可以预测机翼在气流中的行为,只因为他们研究过机翼模型在风洞中的行为,或者以电脑仿真过——生物
学家也可以采用这种路数了解动物。但是,尽管我们对飞机的知识并不完备,我们都知道飞机大概经过哪些过程才出现的。人类在图板上设计出来。其他的人根据图样制造零件,然后更多的人以各种工具将零件根据设计组装起来。基本上,飞机问世的过程我们并不认为算什么谜团,因为是人类造的。针对某个目的从事设计,然后根据设计系统地组装零件,我们都知道也了解,因为我们都有第一手经验,即使只是小时候玩过乐高(Lego)玩具。
那么我们的身体呢?我们每个人都是一台机器,就像飞机,只不过我们的身体更为复杂。我们也是由一个熟练的工程师在图板上设计出来,再组装成的吗?不是。这个答案令人惊讶,我们得到这个答案只不过一个世纪左右。首先提出这个答案的是达尔文。当年许多人对他的解释不愿或不能理解。我小时候第一次听说达尔文的理论,就断然拒绝接受。直到19 世纪下半叶,历史上几乎每个人都坚定地相信相反的答案— “有意识的设计者”理论。许多人现在仍然相信上帝造人,也许是因为真正的解释—达尔文理论—仍然没有进入国民教育的正
规教材,惊讶吧!可以确定的是,对达尔文理论的误解仍广泛地流行。本书书名中的“ 钟表匠”, 是借用18 世纪神学家培里(William Paley,1743~1805)的一本著名的专论而来。培里的《自然神学》(Natural Theory)出版于1802 年,是“设计论证”的著名范例。“设计论证”一直是最有影响力的支持“上帝存在”的论证。《自然神学》是我非常欣赏的书,因为培里在他的时代成功地做到了我在我的时代拼命想做的事。他有观点想表达,他热情地相信那个观点,并全力清晰地阐述它,他做到了。他对生命世界的复杂特征有适当的敬意,
因此他觉得那个特征必须有个特别的“说法”(解释)。他唯一搞错的——那可是个大错——就是他的“说法”。他对这个谜团的答案非常传统,就是《圣经》中的“说法”。比起前辈来,他的文字更清晰、论证更服人。真实的解释完全不同,直到史上最具革命性的思想家之一达尔文,真相才大白于天下。
《自然神学》以一个著名的段落开头:
我走在荒野上,要是给石头绊了一跤,要是有人问我那块石头怎么会在那里,我也许可以回答:“它一直都在那里!”即使我知道它不是,这个答案也不容易被证明是荒谬的。但是,要是我在地上发现了一个钟表,要是有人问我那个钟表怎么会在那里,我就不能以同样的答案回复了,“据我所知,它一直都在那儿。”
在这里,培里区分石头之类的自然物体,与设计、制造出来的事物如钟表。他继续说明钟表的齿轮与发条制造得如何精确,以及那些零件之间的关系多么复杂。如果我们在野地里发现了这么一个钟表,即使我们不知道它是怎么出现的,它呈现的精确与复杂设计也会迫使我们下结论:这个钟表必然有个制造者;在某时某地必然有个匠人或一群匠人,为了某个目的——我们发现那个目的的确达成了——把它做出来;制造者知道怎么制造钟表,并设计了它的用途。
培里坚持这个结论没有人能够合理地驳斥,即使无神论者在思考自然作品时也会得出这个结论,因为:每一个巧思的征象,每一个设计的表现,不只存在于钟表里,自然作品中都
有;两者的差别,只是自然作品表现出更大的巧思,更复杂的设计,超出人工制品的程度,难以数计。
培里对生物的解剖构造做了优美、庄重的描述,将这一论点发挥得淋漓尽致。他从人类的眼睛开始,这是个深受欢迎的例子,后来达尔文也使用了,会在本书中不断出现。培里拿眼睛与人设计出来的仪器(如望远镜)比较,得出结论:“以同样的证据可以证明,眼睛是为了视觉而造的,正如望远镜是为了协助视觉而造的。”眼睛必然有个设计者,像望远镜一样。
培里的论证出于热情的虔敬,并以当年最好的生物学知识支持,但是却是错的;光荣或有之,仍不免铸成大错。望远镜与眼睛的模拟,钟表与生物的模拟,是错的。表象的反面才是正确的,自然界唯一的钟表匠是物理的盲目力量,不过那些力量以非常特殊的方式凝聚、运行。而真实的钟表匠有先见:他心眼中,有个未来的目的,他据以设计齿轮与发条,规划它们之间的联系。达尔文发现了一个盲目的、无意识的、自动的过程,所有生物的存在与看似有目的的构造,我们现在知道都可以用这个过程解释,这就是自然选择(natural selection,另一译名“天择”)。天择的心中没有目的。天择无心,也没有心眼(mind’s eye)。天择不为未来打算。天择没有视野,没有先见,连视觉都没有。要是天择就是自然界的钟表匠,它一定是个盲目的钟表匠。
这些我都会解释,我要解释的可多着呢。但是有一件事我不会做:我绝不轻视“活钟表”(生物)给培里带来的惊奇与感动。正相反,我要举个例子,说明我对自然的感受——培里一定能更进一步发挥。说到“活钟表”让我兴起敬畏之情,我决不落人后。我与尊敬的培里先生感同身受的地方,多过我与一位现代哲学家的共同感受,他是著名的无神论者,我与他在晚餐桌上讨论过这个问题。我说我很难想象在1859 年之前会有人是无神论者,不论什么时代。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在1859 年出版。“休谟呢?”这位哲学家回答。“休谟怎样解释生物世界的复杂现象?”我问。“他没有解释,干吗需要什么特别的解释?”他说。
培里知道生物世界的复杂现象需要一个特别的解释;达尔文知道,我怀疑我的哲学家朋友打心眼里也知道。不过得在这里把这个需要讲清楚的是我。至于休谟,有时有人说这位伟大的爱丁堡哲学家在达尔文之前一个世纪就把“设计论”干掉了。但是他真正做的是:批评设计论的逻辑,认为“以可见的自然设计作为上帝存在的积极证据”并不恰当。对于“可见的自然设计”他并没有提出其他的解释,存而不论。达尔文之前的无神论者,可以用休谟的思路这么回答:“我对复杂的生物设计,没有解释。我只知道上帝不是个好的解释,因此我们必须等待,希望有人能想出一个比较好的。”我难免认为:这个立场逻辑上虽然没有问题,却不令人满意,同时,尽管在达尔文之前无神论也许在逻辑上站得住脚,达尔文却使无神论在知识上有令人满意的可能。我希望休谟会同意我的看法,但是他的某些著作使我觉得他低估了生物设计的复杂与优美。年轻的博物学者查尔斯? 达尔文本可以带领他欣赏一鳞半爪,可惜达尔文到爱丁堡大学注册的那年(1825年),休谟已经过世40 年了。
我一直在谈“复杂”、“明显/ 可见的设计”,好像这些词的意思明明可知、不假思索。在某个意义上,它们的意思的确可知—大多数人对于复杂都有直觉的概念。但是这些观念—复杂与设计—是本书的核心,所以尽管我知道我们对于复杂、有明显设计的事物有异样的感受,我还是得以字句把那种感受描述得更精确一点。
那么,什么是复杂的事物?我们怎样辨认它们?我们说钟表或飞机或小蜈蚣或人是复杂的,而月亮是简单的,若真如此,那是什么意思?谈到复杂事物的必要条件,也许我们第一个想到的是:它的结构是异质的。粉红色的牛奶布丁或牛奶冻是简单的,意思是说要是我们把它们一切为二,那两半都会有同样的内部组成:牛奶冻是均质的。汽车是异质的:车的每一部分都与其他的部分不同,不像牛奶冻。两个半部车不能形成一辆车。这等于说复杂的事物相对于简单的事物有许多零件,而零件不止一种。
……

前言/序言

  导读:正宗演化论
王道还
适应( adaptation)与歧异( diversity)是生命世界的两大特色,自古就是西方生物学的焦点。解剖 –生理学是研究生物适应的学问。而在生物歧异中理出头绪,就是分类学研究,一直是理性的最大挑战。至于这两个研究主题有什么关系,就很难说了,甚至没有人觉得这是个问题。直到 18世纪,现代“自然史”观念建立之后,生物适应与生物歧异之间才建立了“历史的”(同时也是“因果的”)关系。
所谓自然史( natural history),源自“地层是在时间中堆栈的”观察与推论:不同的地层代表不同的地球史时期。而不同的地层中,包含的生物化石不同,表示不同的地史时期有不同的生物相。因此地球上的生命也有“历史”。地球史加生命史就是自然史。
第一位将自然史系统地整理发表的,是法国学者布丰( Buffon,1707~1788)。他的《自然史》自 1479年出版,到 1767年已达 15册,他过世前又出了 7册;他身后再由他人续了
8册。根据布丰的看法,在不同的地史时期地球的自然条件不同,因此各个地史期有不同的生物相。换言之,布丰以适应解释歧异,而他认为生物会适应环境,理所当然,用不着论证。
第一个公开以解释适应的理论说明自然史的,是布丰的弟子与传人拉马克。他的理论就是后天形质遗传说(见本书最后一章)。
最后,自然史在达尔文手里变成研究生物演化的科学。自然史表现的是生物演化的事实,达尔文发明的“自然选择”(natural selection,又译“天择”),是解释演化事实的理论。天择理论不仅可以同时解释适应与歧异,还能让学者“做研究”。科学不只是解释既有事实的活动,科学最重要的面相是实践( praxis):任何科学理论都是研究方略,学者借以发现、创造新的事实。所有解释演化事实的理论都叫演化论,可是目前只有达尔文的天择说在理论上、实证上最站得住脚。因此在英文里,天择论、达尔文理论、演化论、达尔文演化论已成为同义词。
不过,以上所述都是从“正宗”演化生物学的角度所做的观察。过去两百多年的生物演化思想史,其实颇为曲折,甚至令人怀疑“达尔文革命”这个词不仅不恰当,还有误导之嫌。
因为“演化论 =天择理论 =达尔文学说”的等式,大概直到《物种起源》出版百年后( 1959)才在学术界站稳脚跟。 1975年,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威尔森( E. O. Wilson)出版《社会生物学》,公开论说人类行为也是演化的产物,在美国学界与民间掀起轩然大波,更提醒我们演化论似乎与古典科学极为不同。以天文学、物理学史建构的科学革命模型,很难解释所谓的“达尔文革命”竟然那么拖泥带水,不干不脆。
在西方,尤其是美国,不只民间学者仍在努力搜寻达尔文学说的漏洞,学界里的异议分子也不少,最有名的就是已过世的古尔德( S. J. Gould,1941~2002;美国哈佛大学古生物学讲座教授)。他甚至在达尔文庞大的著作中爬梳证据,用来指斥现行教科书关于演化论的论述过于强调天择,反而不能呈现达尔文思想的“多元”特色。
关键在“天择”是否是演化的唯一机制?或最重要的机制?天择的要义不过是:生物个体在生殖成就( fitness)上有差异,那些差异都有适应的道理。要是任何一个个体的生存机会或生殖成就的高低,像中彩券似的“没什么道理”,那就不成学问了。
本书是正宗的演化论入门书,以“生物适应的起源”为核心。作者道金斯以稳健的文笔,详细阐释了生物适应是任何演化理论家不可回避的问题,而天择说是唯一可信的理论。一些学者自命提出了足以替代天择说的理论,或者认为天择说无足轻重,都过不了“解释生物适应”这一关。无论是对演化论有兴趣的朋友,还是持批判观点的人,本书都提供了最好的起点。

笔者写作本书,基于一个信念:我们人类出现在世间,过去都认为是谜中之谜,可是现在已经不再是谜团了,因为谜底已经揭晓。揭谜的人是达尔文与华莱士,虽然我们会继续在他们提出的谜底上加些脚注,来日方长。对这个深奥的问题,许多人似乎还没有察觉他们提出的解答优雅而美妙,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许多人甚至不觉得那是个问题。因此我才会写作本书。
问题在于复杂设计。我用来写下这些字句的电脑,内存容量达6.4 万个字节(64k),大约每个字节(byte,等于8 bits)储存一个英文字母。这部电脑是人们有意识设计、费劲制造出来的产品。你用来理解我的字句的大脑,部署了上百亿个神经元;其中有许多,大约几十亿吧,每个都以上千条“电线”(突触)与其他神经元相连。此外,我们的身体有数以万亿计的细胞,在基因层次上,每个细胞都储存了大量的数字信息,比我的电脑多了上千倍;编码更精确,犹其余事。生物之复杂,只有生物之设计比得上:生物看来都像是精心设计出来的,机制精妙、效能卓越。这么高明的复杂设计不该有个解释吗?要是有人不以为然,予欲无言。不过,我忽然转念:不可放弃。本书就是要接引那些没开眼的人入门,让他们一窥生物之复杂的宗庙之美,百官之富。除了说生物之复杂是个需要解释的谜题,本书另一个主要目的,是提供谜底,解开谜团。
解释是困难的艺术。解释一件事,有的办法可以使读者理解你使用的语言,有的办法可以使读者打心眼儿里觉得有那么回事。为了打动读者,冷静地铺陈证据有时还嫌不足。你必须扮演辩护律师,使用律师的技巧。本书不是一本冷静的科学著作。其他的作者讨论达尔文的理论,都很冷静,许多作品论述精彩、数据宏富,读者应该参考。我必须招认,本书不仅不冷静,有些篇章还是以热情写的;在专业科学著作中,这样的热情也许会招致非议。当然,本书会铺陈事实、进行论证,但是本书也想说服读者,甚至让读者着迷—这是我的目标。我希望读者着迷的是:我们的存在,虽然是个明白的事实,却也是个激励心智的谜团;这个
谜团不但已有优美的答案,而且在我们的理解范围之内,这是多么令人兴奋的事!
还有呢,我想说服读者:达尔文的世界观不只在此时此地是真的;我们存在的奥秘,在已知理论中它是唯一在原则上能够说明的理论。达尔文理论因此更令人满意。我们可以论证:达尔文理论不只在地球上通行,宇宙中凡有生命之处都适用。有一点,我与职业辩护律师很不一样。律师或政客展现热情与信仰,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表演,不见得对雇主或目标衷心信服。我没做过这种事,以后也不会。我不一定总是对的,但是我热切地拿真理当回事,我绝不鼓吹自己都不相信的事。有一次我受邀到一个大学辩论协会与神创论者辩论,我还记得那次我感受到的震惊。辩论之后我们共进晚餐,我的邻座是一位年轻女士,她在辩论中代表神创论者,演说还算有力。我觉得她不会是个神创论者,就请她诚实回答我为何她会代表神创论发言。她很自在地承认只是在磨炼辩论技巧罢了,她发现为自己不信服的立场辩护,更具挑战性。看来大学辩论协会都这么做,参与辩论的人为哪一方辩护,都是指定的,而与自身信仰无关。他们的信念在辩论中毫无地位。面对大众演说我并不在行,我大老远赶来出席,是因为我相信我受邀辩护的论题是真的。我发现辩论协会的人只不过拿辩论题目作为玩辩论游戏的引子,于是决心不再接受辩论协会的邀请。涉及科学真理的议题,不容虚矫辩词。达尔文理论比起其他科学领域的同级真理,似乎更需要辩护,理由我并不完全清楚。我们许多人不懂量子理论,或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但我们不致因此而反对这些理论。达尔文理论则与“爱因斯坦理论”不同,批评者不管多么无知,似乎都能拿它说事,乐此不疲。我猜达尔文理论的麻烦是:人人都自以为懂—莫诺,真是一语道破。那可不?达尔文理论实在太简单了;与物理学、数学比较起来,简直老妪能解。说穿了,达尔文理论不过是“非随机繁殖”,凡是遗传变异,只要有时间累积,就会产生影响深远的后果。但是我们有很好的理由相信:简易只是表象。别忘了:这种理论看似简单,却没人想到,直到19 世纪中叶才由达尔文与华莱士提出,距牛顿发表《基本原理》(Principia,1687;其中包括“万有引力定律”)近二百年,距古希腊学者伊拉特斯提尼斯(Eratosthenes,前276~前194)测量地球圆周的实验超过两千年。这么简单的观念,怎么会那么久都没有人发现,连牛顿、伽利略、笛卡儿、莱布尼茨、休谟、亚里士多德这一等级的学者都错过了?为什么它必须等待两名维多利亚时代的自然学者?哲学家与数学家是怎么了,竟然会忽略了它?这么一个丰富的观念为什么大部分至今仍然没有渗入常人的意识中?
有时我觉得人的脑子是特别设计来误解达尔文理论的,让人以为它难以置信。就拿“偶然性”来说吧,有人将它夸张成“盲目的”偶然性。攻击达尔文理论的人,绝大多数以不当的热切心情拥抱这个错误的观念:达尔文理论中除了“随机偶然性”之外,一无所有。而生命呈现的复杂性,活脱脱是“偶然性”的悖反。要是认为达尔文理论相当于“偶然性”,当然会认为很容易反驳。我的任务就是要摧毁这个备受欢迎的神话—达尔文理论不过是个“偶然性”理论!我们似乎生来就不相信它。另一个理由是:我们的脑子设计来处理的事件,与生物演化变迁过程中的典型事件,发生在截然不同的时间尺度上。我们能够分辨的过程,花费的时
间以秒、分、年计,最多以“10 年”为单位。达尔文理论分析的,是累积的过程;那些过程进行得非常缓慢,得上千个或百万个“10 年”才能完成。对于可能发生的事件,我们已养成了直觉判断,可是面对演化就不灵了,因为差了好几个数量级。我们世故的充满怀疑论和主观概率理论的器官(指大脑)失灵,因为它们是在人的一生中磨炼出来的,也是为了协助人过一生而形成的,最多几十寒暑—讽刺的是,这是拜演化之赐。我们得动员想象力,才能逃脱熟悉的时间尺度构筑的牢笼—我会设法协助读者。
我们的脑子似乎天生抗拒达尔文理论,第三个原因出在我们自己的成功经验:我们是有创意的设计人。我们的世界充满了工程、艺术的业绩。复杂的优雅皆是深思熟虑、精心设计之象。这个观念我们习以为常。这大概是信仰某种超自然神最有力的理由,自有人类以来绝大多数人都怀抱这一信仰。达尔文与华莱士以极大的想象实现跳跃,才能超越直觉,看出复杂“设计”从原始的简朴中中兴的另一条路—你了解之后,就会认为那是条(比超自然神)更为可能的道路。这个跳跃实在太难完成了,难怪直到今天还有许多人不愿尝试。本书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读者完成这一跳跃。
作家自然希望自己的书影响深远,不只是昙花一现。但是每个倡导者除了强调自身立场的永恒面相,还得回应当代对手的观点,不管是真正的对手,还是表面的对手。这样做颇有风险,因为今日各方交战得不可开交的论证,有些也许几十年后就完全过时了。这个矛盾常有人举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为例:第一版比第六版高明多了。因为《物种起源》出版后引起许多批评,达尔文觉得必须在后来的版本里有所回应,那些批评现在看来完全过时了,于是达尔文的回应不仅妨碍阅读,有时还误导读者。尽管如此,当代流行的批评,即使我们觉得可能不过昙花一现、不值一提,也不该纵容自己完全视而不见。因为对批评者我们应有起码的敬意,而且也要为搞昏头的读者着想。虽然我对本书哪些篇章终将过时自有主见,读者—与时间—才是裁判。
我发现有些女性朋友认为使用“男性”代名词“他”或“他们”就表示有意排除女性,这让我很苦恼。要是我想排除什么人,我想我宁愿排除男人—好在我从未想过排除什么人。有一次我试着使用“她”称呼我的抽象读者,一位女性我“故作姿态”(patronizing condescension),她认为我应该用“他/她”或“他的/她的”。要是你不在意文字,不妨那样做。但是,要是不在意文字,就不配有读者,无论哪个性别。我在本书中回归英文代名词的正常规范。我也许会以“他”称呼读者,但是我不认为我的读者就是男性,法文中“桌子”是阴性词,法国人也不会把桌子当作女性吧?事实上,我相信我经常认为我的读者是女性,但是那是我个人的事,我可不愿让这样的考虑影响我使用母语的方式。
理查德? 道金斯
牛津,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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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盲眼钟表匠
作者: [英] 理查德·道金斯
译者:王道还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ISBN:9787508645957
豆瓣评分: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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