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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历险记

  鲁滨孙出身于中产阶级,他父亲常用知足常乐的哲学教育他,要他满足现状。但他还是抵挡不住海外新世界的诱惑,几次三番地出海闯荡,终于有一次被困在了一个荒岛上。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仍然未能阻止他的冒险精神,他凭着坚韧的毅力,在荒岛上造房子、修田地、种粮食、养牲畜,硬是把荒岛建成了一个世外桃源,最后终于脱险,返回了欧洲。
本书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报刊文学之父”笛福的代表作,也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开山之作,航海探险小说的先驱。小说描写了一个人神奇的经历:鲁滨逊有很好的生活和庄园,然而,他不安于现状,要出去闯一番新天地。船遇到风浪,一船人都沉入海中,他却幸存下来,来到一个从没有人到过的荒岛,成了岛的主人,一晃就是二三十年……故事离奇传神,惊心动魄,妙景无限!

作者简介

  笛福(1660—1731),英国著名小说家,《鲁滨孙历险记》是他的代表作。

精彩书摘

  一六三二年,我生于约克城①的一户好人家,但我们家不是本地人氏,因为我父亲是来自不来梅②的外国人。他先是在赫尔城③定居下来做买卖,挣得了一份不小的家财后,便收了生意,移居到约克城并在这里娶了我母亲;我母亲的娘家姓鲁滨孙,是本城的大户,我由此得名为鲁滨孙?克洛依兹奈尔;但英国人常常把字读别了,于是我们的姓氏就被念作了“克鲁索”,④不但如此,现在连我们讲到或写下自己的姓氏时,也照样是“克鲁索”,所以我的朋友也都这样称呼我。
我本有两个兄长,一个是驻在佛兰德⑤的英格兰步兵团的中校——这个团原先曾由大名鼎鼎的洛克哈特上校⑥指挥——结果在同西班牙人的作战中,于敦刻尔克⑦附近阵亡。至于我的二哥,我至今都不知道他的下落,正像我的父母后来也不知道我的下落一样。
我是第三个儿子,又没受过任何职业训练,所以很早便有了一脑袋的胡思乱想。我父亲是个年高德劭的人,在家庭教育和一般的学校教育方面,都让我学到了足够的东西;他本打算要我学法律,但我对别的事情一概没有兴趣,一心只想出海,这一愿望,不仅使我坚决地抵制父亲的意愿,甚至违抗父命,也使我对母亲和一切亲友的央求和规劝充耳不闻;看来,这种一意孤行的脾气实在糟糕透顶,结果就直接酿成了我后来的不幸生活。
我父亲既有眼光,处世又认真,很早就看出了我的打算,便郑重其事地给了我好一番忠告。他因为患有痛风病,只能老待在他那房间里;一天上午,他把我叫进他屋里,满腔热诚地就这个问题对我作了劝诫。他问我,除了一心想出去闯荡,我还有什么理由撇下双亲,远离自己的故土;他认为,我在这故乡故土既可生活得优裕自如,又可能得到有力的保荐,只要自己勤奋工作,将来自可发家致富。他对我说,只有穷得铤而走险的人或雄心勃勃又富有资财的人,才去海外冒险,去干出一番出人头地的大事业,去以非同寻常的作为显身扬名;他说,这两种情况对我而言,不是太高,便是太低;因为我的处境介乎这两者的中间,社会地位处于平民阶级的上层;据他说,凭他长年累月的经验,他认为这种社会地位是世上最好的,是最能使人幸福的,既不像劳力者那样,得去经历无数的艰辛困苦,也不像所谓的人上人那样,受骄奢、野心和忌妒所累。他对我说,只要看一件事,我就可以断定自己这种处境是幸福的,这件事就是:人家都羡慕我这种人生处境;帝王们不得不处理军国大事,他们常为由此带来的不幸后果而抱怨,巴不得自己的出身不贵也不贱,处于两个极端之间;明智的人在祈祷时,总要求上帝别让他们过于贫穷或富有,这就证明,这种状况正是他们心目中真正幸福的标准。
①约克城为英国中部城市,在英格兰的中北部。
②不来梅是德国西北部大城市。
③赫尔城是位于约克城东面的港口城市。
④克洛依兹奈尔是原文Kreutznaer的德语发音,英国人读不惯,自然就会读别了。
⑤佛兰德是中世纪的公国,地跨现在的法、比、荷三国的一部分。
⑥洛克哈特上校即威廉?洛克哈特爵士(1621—1676)。他既是军人又是外交家,1658年曾在敦刻尔克打败西班牙军队。
⑦敦刻尔克现为法国北部一海港。十六与十七世纪时,它是法国、西班牙、英国、荷兰之间冲突的中心。
他说,只要我注意观察,就可以发现一点:高贵者和低微者在生活中总是多灾多难的,只有在中层这个位置上祸殃最少,不像上层或低层的人那样时起时落,顺逆无常;不但如此,中间阶层的人还在身心两方面较少病痛,不像那些挥霍无度的荒淫无耻之辈或衣食不周的累死累活之流,他们由于各自的生活方式,自然会百病丛生;他认为,只有过中间阶层的这种生活,才会产生种种美德并享受到种种乐趣;只有中产之家,才会有安宁和富足相伴相随;只有过中间阶层的生活,才具有中庸、节制等美德,才会有福气享受到安闲、健康、友情和各种令人舒心惬意的消遣和娱乐;只有这样生活,人们才可以清静安闲地过上一辈子,舒舒服服地走完人生之路,既不用费心费力地去吃尽辛苦,为了糊口而去过奴隶般的生活,也不会被繁杂的世事弄得困惑不堪,落得个心力交瘁,不得安宁;也只有在这种安居乐业的优游生活中,人们才不会受嫉妒之火和勃勃野心的煽动,才能远离苦楚,津津有味地品尝生活的甜蜜,感受到自己的幸福,而且随着一天天的过去,这种体验会越来越深切。
随后,他极其慈祥又恳切地告诫我,要我别孩子气,别自己去一头栽进苦海,而按照常情和我的出身来说,我本可与之无缘;他说,我既无衣食之忧,又可指望他的大力帮助,因为他就是要帮我安身立命,过上他刚才向我建议的那种生活;他说,如果日后我过得并不幸福,并不舒坦,那么,这只能是因为我命运不济或走错了路,其责任将不该由他来负,因为他已看出我的打算会给我带来的伤害,早就告诫过我,对我尽了责任。总而言之,只要我听从他的话,不要外出,在本乡本土成家立业,那么他就会百般地帮助我;同样的道理,他决不会对我离家的打算给予任何鼓励,免得日后我的倒霉事中有他的份。最后,他叫我从哥哥的事例中汲取教训,说是他也屡屡规劝我哥哥,要他别去那个低地国家打仗,但毫无效果,到头来,凭着年轻人那种一意孤行的意气,他还是投身军旅,枉送了性命;他还说,虽然他将永远为我祈祷,但有句话也要说在头里:要是我实在太蠢,真的跨出了离家远行的那一步,上帝就不会保佑我,今后在我求救无门的日子里,自会有空暇的时间回想回想,当初我是怎么把父亲的忠告当作耳边风的。
他这番谈话的最后部分实在可说是料事如神,尽管他自己未必想到有这份先见之明;在他说到这里,特别是说到我那枉送了性命的哥哥时,我注意到他已泪流满面;后来说到我将求救无门、后悔莫及时,他更是难过得说不下去,只能对我说,他伤心已极,没法再把话说下去了。
这次谈话使我大受感动,真的,谁还能不被这种话感动呢?于是我决定不再去想过海飘洋的事,要遵从父亲的心意,安安心心地待在本地。但是天知道,没几天下来,这决心已被忘得一干二净;长话短说吧,仅仅几个星期之后,为了避免我父亲再对我絮絮叨叨,我决定远走高飞,离他远远的。但是我没有匆忙行事,没有凭一时的冲动就一走了之,而是找了个机会,看我母亲的心情比平时欢快,就告诉她说,我一心想去海外见见世面,除此之外的任何事情,我都不会有足够的决心去干到底的,所以父亲还是答应我为好,免得我迫于无奈,只得自行出走;我说我已经十八岁了,去商号当学徒或给律师当办事员都为时已晚;而且我敢肯定,就是去当了,也决计当不长,不等满师便会从东家那里逃走,随后便登船出海。我只求她能说动父亲,让我去海外闯荡一次,只要我回来之后对出海一事失去兴趣,我就不会再外出,就会保证以加倍的努力来弥补我浪费的时光。
这番话使母亲大为生气。她对我说,她知道同我父亲讲这类事根本没用,因为父亲知道什么事对我有利,绝不会同意我去这样自找苦吃;她说她感到奇怪,因为她知道父亲对我的那番话说得苦口婆心,关怀备至,而我在这次谈话后居然还动这种脑筋;总而言之,她说如果我硬是要毁掉自己,那也没有办法;但要他们同意我这么做,那是万万不可能的;就她而言,她也不愿插手我这种自我毁灭之举,免得我日后振振有词地说:当初父亲是不同意的,但母亲却同意了。
虽说母亲当面拒绝了我,不肯把我那想法向父亲转达,但我后来了解到,她还是把我们的谈话全都告诉了父亲,而父亲听后,不禁忧心仲忡,叹着气对母亲说道,“这孩子要是不离乡背井,倒是可以指望过上舒心日子的,若是要远去海外,那么他将成为世界上最倒霉的家伙。我决不能同意这事。”事后,过了差不多一年,我终于离家出走了。在这近一年时间里,要我学做生意的提议不绝于耳,但我始终做到充耳不闻,反而经常做我父母的工作,说他们朗知我的意向,却偏要坚决反对,不让我如愿以偿。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使我去了赫尔城,当时根本就没想到要溜之大吉;但是到了那里之后,正好我有个伙伴正要乘他父亲的船去伦敦,他用招引水手时常见的办法怂恿我一起去,也就是说一路上不用我花一个子儿。我不再征询父母的意见,连个口信也没带给他们(他们能不能听到我的消息,只能听其自然了),也并不祈求上帝或父亲的祝福,根本就没考虑各种情况和后果,便在一六五一年九月一日的一个恶时辰——这可是千真万确的!——登上了那艘去伦敦的船。我相信,从来没有一个年轻的冒险家,其不幸的生涯开始得比我早,持续的时间比我长。那艘船刚驶出亨伯湾①的湾口,便碰上了大风和惊涛骇浪。我过去从没出过海,这时只感到浑身有说不出的难受,心里则非常害怕。这时,我才认真地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想到自己不尽做儿子的责任并擅自出走的恶劣行径,不禁感到上苍给我的报应十分公正;我仿佛又看见了老泪纵横的父亲,听见了母亲的央求之声,想起了他们的谆谆告诫,所以,当时我尚未完全泯灭的天良便开始苏醒,责备我不听忠告,责备我对上帝和父亲不尽责任。
风越刮越猛,我从没到过的海上波涛汹涌——但是,同我后来看到的几次相比,甚至同我稍后几天看到的相比,都还算不上什么。然而,对于当时我这样一个毫无航海知识的年轻生手,这景象已足以叫我胆战心惊了。每个浪头打来,我都觉得会把我们的船吞没;每一次船落在波谷,我都以为要直沉海底,再也起不来了;在这种惶惶不安、战战兢兢的心情下,我多次发誓又几回痛下决心,说是只要上帝在这次航行中饶我一命,只要让我的脚仍能踏上陆地,我就马上直奔老家,回到父亲的身边,今生今世再也不上船了;而且,我要听从父亲的劝告,再也不干这类自讨苦吃的事了。到了这时,我才真正认识到我父亲的远见卓识,认识到他在处世上那种中庸之道的妙处;他这一辈子过得轻松自如、安闲舒适,既没去海上蒙受狂风暴雨之苦,也没在陆地上遭受艰难困苦的折磨。我决意要做个回头的浪子,一旦上岸,便回到我父亲的身边。
在狂风大作的当儿,甚至在风停以后的一段时间里,这些冷静清醒的想法总盘旋在我脑海中;第二天风浪小了些,我也就稍稍习惯了一些。但整整一天里,我打不起精神来,因为我仍然有点晕船;时近黄昏,天开始放晴,风也完全停了,随之而来的是个风光无限的晴朗傍晚;只见轮廓格外分明的太阳落了下去后第二天早晨又原样升了起来,照耀在风平浪静的海面上;我觉得,在我见到过的景象中,这是最叫我看得满心欢喜的。
我夜里睡了个好觉后,现在既不晕船又满心舒畅,看着头一天里浪涛那么可怕的海面,隔了这么短的时间,竟已变得波浪不兴、景象宜人,不禁感到惊奇。这时候,那个哄我上船的伙伴来了,他似乎是生怕我继续保持自己的正确决心,拍了拍我肩膀,“喂,伙计,”他说,“经过了这阵风浪,现在觉得怎么样?昨晚刮了点小风,你准已经害怕了吧?”“你说是点小风?”我反问道,“那可是一场吓人的大风呢。”“还大风呢,你这傻瓜,”他答道,“这样的风,你就叫它大风啦?嗨,这根本就算不上什么。只要船好海面宽,我们才不把这么点小风放在心上呢;不过你老弟还没上过海船,也难怪。好吧,咱们去喝一碗潘趣酒①,把这事丢在脑后吧;现在,你瞧这天光水色多迷人!”对于我那一番不妙经历这里就不必多谈了,反正我们采取了所有海员的那个老办法,把潘趣酒调制好以后,我就灌得酩酊大醉;那一夜,我实在荒唐:先前的悔恨,对自己所作所为的反思,对未来的种种打算,竟然全都一扫而空。总之,一旦风平浪静,我的心思也就不再慌乱,我也就不再担心葬身海底,于是从前那些愿望再度重来,让我把害怕时发的誓、许的愿忘了个一干二净。不过,有时我也会动脑筋想一想,在这种时候,那些正儿八经的念头就像硬是要钻回我脑海似的,但我对之尽力排斥,把这看作是情绪低落的表现而竭力摆脱;我强自振作,独自喝酒或找人作伴,很快就克服了我所谓的这种旧病复发,在五六天的时间里,我已成了个坚决不让自己受良心所累的年轻人,极其成功地顶住了良心的责备,真可谓如愿以偿。但正因为如此,我还得经受另一次折磨,老天爷是一定要弄得我没有任何借口的,就像他在这类情况中,一向做的那样。因为我既不肯接受这一次的教训,下一次自然就更厉害,厉害得叫船上最环最硬的家伙都承认危险,都乞求老天开恩。

前言/序言

  一
《鲁滨孙飘流记》属于我国读者最熟知的外国文学名著。人们不一定都读过这本书,但是对这个书名却是很熟悉的,对其内容也大致知道一些,特别是他只身在孤岛上艰苦奋斗的情况。其实,能这样被人熟知也非常自然。因为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这部小说是举世公认的最严格意义上的不朽杰作,被认为是塑造了现代文明、影响了人类历史的不多几种文学作品之一。据介绍,到十九世纪末,该书的各种版本、译本以及仿作已不下七百种之多。之所以能够这样吸引人,主要是由于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现实中不可能发生的故事,然而这故事听起来却非常有现实感,而我们听故事的人绝大多数同鲁滨孙一样,具有矛盾的性格,具有在各种逆境中求生或改善自己生活的愿望,以及或多或少地具有把这种愿望化为现实的勇气和手段,也就是说,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有着一个鲁滨孙。
在本书作者丹尼尔·笛福(1660-1731)生活的时代,英国工商业迅速发展,海外贸易和海外扩张积极进行,而社会上党派斗争激烈,宗教矛盾尖锐。在这样的年代里,一个像笛福这样有才智,有精力,富于进取心又敢说敢为的人,自然要努力为自己在社会上争取一席之地。结果他一生的遭际大起大落,复杂多变。然而正是这些起落变化显现出他视逆境为坦途的坚毅勇敢的性格。这方面的情况只要看下面这样一个例子便可得到佐证。
一七○二年十二月,英国的两个重要教派间正以小册子进行着激烈的论战,而议会中也正为此事进行着辩论,笛福在此时发表了可说是他最著名的一个小册子《对付新教徒的最简捷办法》,进行了辛辣的讽刺。然而不幸的是他的目的受到了论战双方的误解,在被迫逃亡四个月后,他终于被捕,于一七○三年七月被判巨额罚款(可能原先还准备长期监禁),并必须在伦敦的三个不同地点戴枷示众三天(七月二十九日至三十一日)。戴枷示众这种刑罚不仅是一种人身侮辱,而且在当时的后果可能是灾难性的,因为确实有些戴枷者被群众扔来的石头砸成残废或砸死。在这个危急关头,尽管笛福不无焦虑,却仍然写出一首讽刺诗《枷刑颂》,通过妻子把音讯传递给朋友,让他们进行一些组织工作,在第一次执行枷刑时就把已经印好的此诗在街头发售或散发。这首格律诗中最为人称道的几行如下:
要告诉他们他因为过于胆大,
说了那些本来不让说的真话;
要赞美这国土上的青天老爷,
他们对弄不懂的事加以惩戒;
告诉他们他站在这里很神气,
因为说了我们不愿听的东西……
在这首诗中,笛福剖白了自己的无辜,谴责了判决的不公正,点出了真正应当受这种刑罚的是些什么人,并指出摧残自由的人总是用类似的手段来对付保卫人民利益的人。总之,这首诗的发表使他在道义上达到胜利的顶点,而他的这种勇气和幽默感更赢得了群众的同情和好感,结果在三次戴枷示众时,群众向他投来的全是鲜花,人们向他欢呼、祝酒,甚至给他戴上花冠。
笛福阅历丰富,足迹遍英国,见闻甚多,在其耳顺之年,他根据一些航海者的记载,特别是苏格兰水手塞尔扣克的经历以及自己的想象,塑造了鲁滨孙这样一个百折不挠、一心只想去未知世界探索的顽强人物,让这个同他自己有几分相像的书中主人公在惊涛骇浪中颠簸,在海盗手里沦为奴隶,在异国他乡发财致富,在与世隔绝的孤岛上只身奋斗,力求生存,终于凭着勤劳和智慧在二十多年时间里创造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最后使之成为文明世界的一部分……
这本书假托是鲁滨孙的生活实录,其中既有扣人心弦的情节,也有发人深思的内涵,而且书中以第一人称进行叙述,娓娓道来,确具独特的魅力。无怪此书一七一九年四月出版后,立即受到热烈欢迎,到该年八月就已重印了四次。它这种成功显示出英国小说的广阔发展前景,理所当然地成为英国小说形成时期的代表作,为笛福赢得了欧洲及英国小说之父、海上冒险小说创始人的美名。可以顺便一提的是,笛福还被称为报刊文学之父,而且,他的这本鲁滨孙的故事既奠定了英国小说写实手法的基础,又同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和班扬的《天路历程》一起,以极其鲜明的形象显示出英国人的民族性中爱好闯荡天下的一面。

早在一九○五年,笛福的这本名著就由林琴南先生用文言译介了过来,此后也有过几种白话译本,而就我所知,至少在半个世纪以来,笛福的这部作品在我国通常被称作《鲁滨孙(逊)飘流记》。作为本书的一个译者,我感到,把鲁滨孙的名字同“飘流”挂钩未必妥当,而且易于造成误会。因为在笛福的笔下,鲁滨孙一生之中从来都不曾“飘流”过!
鲁滨孙一生中最主要的经历是在孤岛上度过了二十八年,这完全是陆上定居,同海上飘流根本无关,何况,二十八年的时间在他一生中又占据了很大部分。再以他在海上度过的日子来说,在绝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是乘着船在朝着目的地航行(否则他到不了非洲也到不了巴西等地),只是偶尔遇上了大风暴,他的船才被风刮得偏离了航线,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也从来没有放弃努力,听天由命地让自己在海上“飘流”。甚至在他只身落水之时,他也不让自己任凭大风大浪摆布,而是竭尽全力地挣扎着朝岸边游去。
笛福在书中还作了个安排,就是鲁滨孙在登上孤岛的第六年,为了比较全面地了解他所居住的这个地方,驾了自己制作的船想进行环岛航行,不慎在岛的东端让船进了一股湍急的海流,如果他这时听任自己“飘流”一下,那么他必然被这股急流冲到无边无际的大海上,就此一去不返。幸好他没有让自己“飘流”,而是拼死拼活地同这股海流搏斗,总算才得以生还。
由此可见,无论是宏观地看鲁滨孙的生平,还是微观地看他的一些遭遇,都很难把鲁滨孙同“飘流”联系起来,因为在我想来,这种结合同鲁滨孙积极的进取精神是格格不人的,而且看来也并不符合笛福心目中鲁滨孙的形象。
因此我决定让鲁滨孙同“飘流”两字脱钩。之所以这样做,还有以下一层理由。
我们通常看到的笛福的这部著作只是其第一部分,事实上,笛福在这第一部结束处已大致说了他后面将要叙述的内容。果然在这第一部分出版后大获成功的当年,他立即又出版了可称是续集的第二部分(在英语中,这本续集与其前篇通常就合称为《鲁滨孙·克鲁索》)。在此续集中,已经是个富裕商人的鲁滨孙走得更远,他的商船甚至驶到了亚洲,并经由印度和暹罗等地到了我国的台湾和南方沿海城市,然后由陆路北上,经南京而抵达北京。在这里,他参加了一个去莫斯科的庞大商队,走过了许多沙漠并在西伯利亚度过了漫长的严寒季节,最后到达了俄罗斯西北部的港口阿尔汉格尔斯克并从这里回到了英国。
因此我感到,我们的主人公在这里跋涉了如此长的路程,纵贯与横穿了中国与俄罗斯这样两个幅员辽阔的国家,书名更难以叫飘流记了。因此我决定还是根据原作的书名,译成与之相近的《鲁滨孙历险记》吧。这里,对主人公的名字,我保留了“鲁滨孙”这一译法,因为尽管这三个字在普通话中的发音未能很正确地反映原文的发音,而且其中的“鲁”字又重见于主人公的姓氏“克鲁索”之中(后面这个“鲁”倒与原文发音相近,较难换成别的字),但是“鲁滨孙”这个名字在我国实在是太熟悉了,几乎已成为一种奋斗精神的同义词,被赋予了一定的含意,因此不妨就让其同发音上也许更接近原文发音的罗宾森三字保持区别吧。

对于笛福这样一位作家的《鲁滨孙历险记》这样一部作品,要写一篇略有新意的前言或介绍是相当困难的。因为有关笛福的生平,任何一本英国文学史或有关的工具书都会有或详或简的介绍,就连他的传记也远不止是两三本了。至于这部作品的价值和意义,那么各种评价可谓无所不至。例如,英国文坛的一代宗师约翰逊博士(1709-1784)认为:在人们的创作中,除了《堂吉诃德》、《鲁滨孙历险记》与《天路历程》之外,未必还有读者希望写得更长一些的作品了;欧洲十八世纪最伟大的思想家卢梭(1712-1778)与约翰逊博士同属一个时代,他建议每个正在成长的男孩子首先应当读读这本书;浪漫主义诗人兼评论家柯尔律治(1772-1834)赞扬此书,说它体现了普遍的人性,但是与笛福同时代的重要作家斯威夫特(1667-1745)对之却颇为不屑,甚至称笛福为“那个戴枷示众的人”,说是忘了他的姓名;另一方面,在相当一段时间里,船员们读这本书的前半部,把它当作流落在荒岛时的救生手册;而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则以书中的情况来说明他的经济理论……
确实,在笛福的这部小说中,可加以评论、分析、引述的方面非常之多,例如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人与人的关系,创造文明的过程,什么是幸福和自由,沟通与宽容的重要,其它诸如种族、民族、宗教、战争、和平、人道,坚忍、勤劳、实践等等,无一不可以成为讨论笛福思想、小说意义乃至当时社会生活的题目。然而,众多的版本、译本和仿作里的前言后记;以及种种专著,势必早已对一般可以想到的方面进行了开挖和探讨。因此,如果读者看了我这篇前言之后,能够注意到鲁滨孙从未飘流过的事实,能够接受我为此提出的理由,那么我就非常满足了。
黄杲炘
一九九六年二月
二○○三年六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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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鲁滨孙历险记
作者: [英] 丹尼尔·笛福
译者:黄杲炘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ISBN:9787532739691
豆瓣评分: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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